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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中医医院2026年民族医学科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3/24 08:30 ~ 2026/03/24 17:30

👤

面试时间

2026/03/25

📄 公告原文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医院学科建设与长远发展需要,逐步完善科室设置,提升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响应国家发展民族医药的政策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民族医学科(壮医医师)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以保障民族医学科顺利组建、规范运行,并做好人才储备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聘用。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二)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操守;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一)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以往相关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六)吸毒人员。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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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或者委托等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丘北县中医医院行政办公区(老文化局三楼人事科<310室>)。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2.个人简历一份(附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3.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或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各一份,须本人现场报名,真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4.现场报名由人事科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现场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并对造成的所有影响负全责。

(三)招聘方式: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1.面试时间:2026年3月25日下午14:30至结束,考生需当日14:00在候考室(丘北县中医医院行政办公区304室)抽签并按所抽顺序依次进行面试;

2.面试地点:丘北县中医医院行政办公区3号会议室(老文化局3楼);

3.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0分钟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及亲合力等。

4.面试计分: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进行四舍五入)。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加加分项等于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一轮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加分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加5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6.报考人员不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签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7.参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能证明身份的相关证件进入考场。

(四)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公示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根据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拟录用人员。

2.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当天或次日在丘北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及医院公示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若在公示期内接到举报或投诉的,经核查属实,成绩无效取消聘用。

3.资格复审: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丘北县中医医院行政办公区(老文化局三楼人事科<310室>)报到,同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不合格取消聘用。

4.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试,逾期不再受理。

六、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应聘开始15分钟还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应聘相关考试。

2.应聘过程中故意干扰应聘工作、违反招聘纪律的。

3.面试过程中透露自己姓名信息的人员。

七、体检、递补、试用期

(一)体检:拟聘人员须在丘北县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体检

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递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拟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2.报考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5.资格复审发现不符的;

6.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三)试用期结束,经综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确定留用并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八、薪酬福利

按丘北县中医医院非在编岗位工资待遇及相关政策执行。

九、监督机构办公室

监督电话:丘北县中医医院党务办公室4122771;咨询电话:丘北县中医医院人事科办公室412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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