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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岑巩县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方案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3/23 09:00 ~ 2026/03/27 17:00

📄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根据用人需求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长久发展战略及人力资源规划,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拟招聘供销集团公司会计1名、财税服务公司会计1名,具体详见《贵州省岑巩县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招聘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招聘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志从事供销事业,能吃苦耐劳,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报考年龄条件符合岗位表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3月27日(9:00-12:00 ;14:00-17:00)

(二)报名地点:贵州省岑巩县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综合办公室(贵阳银行正后面),办公电话:0855-3558999。

(三)相关要求:现场报名,每名报名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五)资格审查及缴费

1.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将依据公布的岗位要求及报名基本条件开展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通过报名;

2.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需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报名费缴纳后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

五、考试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环节成绩×40%+面试环节成绩×60%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1.综合成绩成绩公示结束后,按照各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由贵州省岑巩县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查阅考察对象档案等方法进行。考察将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对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照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公司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一签,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拟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薪酬

经正式录用人员,薪酬按《贵州省岑巩县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效益导向薪酬与绩效考核暂行方案(试行)》执行。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各个环节,应聘者应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电话关机等联系不上,导致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岑巩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社会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岑巩县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4.本《招聘方案》最终解释权为贵州省岑巩县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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