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县委编办下达的公开选调用编计划,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18名工作人员到有关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一)选调计划
1.公务员岗位:县政府办公室3名、县发改局1名、县交通运输局1名、县农业农村局1名、县文旅局1名、县统计局1名。
2.事业单位岗位: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1名、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名、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名、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1名、县高速公路建设服务中心1名、县统计调查中心2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1名、县殡葬服务中心1名。
(二)选调范围
公务员岗位:鹤峰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岗位:鹤峰县已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任何公开选调职位: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③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④近三年内主动放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录用资格的;⑤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⑦有吸毒史或组织、参与贩卖毒品的;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鹤峰县2026年度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选调形式及考试内容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笔试统一组织封闭式命题,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调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笔试成绩在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同一岗位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者,采用加试的方式(另行制定)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拟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若用人单位同意,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不核减相关选调职位计划数,但录取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
四、体检及考核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主要考察应试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3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公务员岗位在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县委组织部502室,电话:0718-5282832),事业单位岗位在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县人社局616室,电话:0718-5281229)。
3.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①《鹤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对报考岗位有资格(职称、执业、职业)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⑤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2张。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七、选调
根据考试、成绩公示、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选调,办理调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