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招聘测绘类专业技术人员1名,主要从事自然资源技术服务保障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自然资源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测绘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能熟练使用相关专业软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35周岁以下(1991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测绘类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且不受学历、专业限制;具有测绘类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且不受学历、专业限制。
(三)不予聘用情形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被开除军籍或拒服兵役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如下: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类及测绘类专业相关题目,卷面满分100分。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面试入围比例3:1,由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考试总成绩第一名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考察结束后,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发现不予聘用情形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公示后,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议,审议通过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签订劳动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首次聘用期为1年;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4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广元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办公室(广元市利州东路一段739号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院内),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18980158031。
(三)报名要求: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近期彩色2寸证件照1张,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工作经历证明(如有则提供)等。
(四)考试时间: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根据考试及考察情况择优聘用,聘用单位按规定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保险。
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报名登记表》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监督电话:0839-3265072(广元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
1810903103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