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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3/23 09:00 ~ 2026/03/26 17:30

📄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政府办公室驾驶员1名,主要负责驾驶机关公务用车。

二、报考条件

(一)同时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无使用精神类药物病史、无岗位限制的相关疾病或缺陷;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需持“A1”“A2”“B1”“B2”或“C1”驾驶证,5年以上驾龄,无不良驾车习惯,历史驾驶记录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酒后驾驶违法记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提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驾驶证、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以及居住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近3年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酒后驾驶违法记录证明材料等原始件,原始件待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后退回。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3月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到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中心3619室现场报名。(联系人:向震宇;联系电话:0825-3090090)

(二)资格审核

1.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和确认,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比50%,技能测试成绩占比50%,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逻辑思维、动手操作能力等。

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招聘不合格。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五)确定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结束后,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个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不合格者,一律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递补人员,由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体检和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市政府机关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在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25-2310400)。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放弃入职的,可在总成绩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公示、聘用等。

四、获聘人员待遇

(一)获聘人员按相关规定与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二)按照《遂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规范管理的相关要求》的规定执行待遇。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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