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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2026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3/26 08:00 ~ 2026/04/08 18:00

📄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西安理工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文化程度;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内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7年3月26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3年3月26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其中,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学校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序号岗位 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专业基本条件其他条件
1专职辅导员114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不限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男性1.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具有2年及以上专、兼职辅导员经历; (2)具有1年及以上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经历; (3)曾获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最美大学生(提名)、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入围)、中国五四青年奖章、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 2.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具有1年及以上专、兼职辅导员经历; (2)具有1年及以上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党团班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2专职辅导员214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女性
3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1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男性1.精通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 2.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具有1年及以上专、兼职辅导员经历; (2)具有1年及以上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党团班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4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21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女性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xaut.edu.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6日8:00至2026年4月8日18: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登陆“西安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newhrzp.xaut.edu.cn),按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信息、上传材料,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报名所需材料:需将下列材料压缩打包后以“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命名,上传至招聘系统。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学信网查询下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政治面貌证明(需按模板要求提供,见附件1);

5.兼职辅导员、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需按模板要求提供,见附件2);

6.具有专职辅导员经历的,提供经历对应工作阶段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7.曾获资格条件所列的表彰荣誉的,提供获奖证书或其他获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及应聘确认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后续参加资格考察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

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需在“西安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确认参加后续考察环节。在规定时限内,未在系统确认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确认后,招聘岗位数与确认参加考试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按公告正常开展后续招聘程序。若未达到比例要求,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取消。

(四)现场复核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未进行现场复核确认或现场复核确认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区分不同应聘岗位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辅导员专业知识。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情况综合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工作开始前,因具有笔试资格的人员放弃等情形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和仪态仪表以及专业知识基础和应用能力等要素,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工作开始前,因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等情形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3.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心理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xaut.edu.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于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签订拟聘用协议,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辅导员入职后需入住学生公寓。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三)此次招聘报名、资格复审、现场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住宿、交通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通知、公示等事宜,均在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西安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上述联系方式。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应聘人员电话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六)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提供考试咨询及辅导培训等相关服务,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董老师029-82312317

业务咨询联系方式:李老师029-8231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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